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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涉税法律》第06章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真题解析

在行政诉讼中,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的,就应该适用代表人诉讼。()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有字号的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由全体合伙人为共同原告

B.没有主要负责人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可以由推选的负责人作诉讼代表人

C.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的,应当推选2~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D.农村土地承包人对行政机关处分其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行为不服,只能以农村集体的名义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原告的相关规定。(1)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其他合伙组织提起诉讼的,合伙人为共同原告。(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作诉讼代表人,没有主要负责人的,可以由推选的负责人作诉讼代表人。(3)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应当推选1~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4)农村土地承包人对行政机关处分其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行为不服,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第 30 题 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有字号的,以该字号为原告;没有字号的,合伙人为共同原告

B.合伙企业中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作为诉讼代表人

C.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作为诉讼代表人

D.同案原告为10人以上的,推选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如果选不出,属于必要共同诉讼的,自己参加;属于普通共同诉讼的,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ABC
本题考查的是诉讼代表人。D项的内容
是《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代表人的解释。参见《行诉若干解释》第14条。


行政诉讼法关于原告资格规定的是( )

A、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作诉讼代表人

B、其他合伙组织提起诉讼的,合伙人为共同原告。

C、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作诉讼代表人;没有主要负责人的,可以由推选的负责人作诉讼代表人

D、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应当推选1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


参考答案:ABCD
答案说明:依据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作诉讼代表人;其他合伙组织提起诉讼的,合伙人为共同原告。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作诉讼代表人;没有主要负责人的,可以由推选的负责人作诉讼代表人。
同案原告为五人以上,应当推选一至五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是()。

A.复议机关

B.由上级行政机关指定

C.由原告认定

D.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参考答案A


【2018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对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而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确定被告的规则是( )。 A.以复议机关为被告,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第三人 B.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C.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作为第三人 D.由当事人选择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二者之一作为被告【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被告。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2018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由推选产生的2-5名当事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的适用情形是( )。 A.同案原告至少5人以上 B.同案原告至少10人以上 C.同案原告至少15人以上 D.同案原告至少30人以上【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代表人。根据规定,如果同案原告为10人以上,则由推选产生的2-5名当事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2018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行政行为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 A.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行为 B.层报、咨询、论证过程性行为 C.税务行政指导行为 D.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行为【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处罚告知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所以选项A错误。行政机关为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所以选项B错误。行政指导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所以选项C错误。【2017单选题】行政诉讼法规定,下列案件中,属于行政诉讼受理范围的是()。 A.对行政机关暂扣许可证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 B.对行政机关作出人事任免、奖惩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 C.对仲裁委员会就劳动争议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 D.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答案】A【解析】(1)选项B: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2)选项C: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3)选项D: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2017多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法院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A.对应当给付的款项,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B.在规定期间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以50100元的罚款 C.将该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D.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E.提请人民检察院对该行政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执行措施。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项,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50100元的罚款;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选项A、B、C、D正确。【2017多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法院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A.在规定期间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以50元至100元的罚款 B.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C.对应当给付的款项,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D.提请人民检察院对该行政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E.将该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答案】ABCE【解析】选项D: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经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该行政机关仍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提起诉讼。【2016调整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二审程序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二审法院必须开庭审理 B.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一般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C.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 D.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应当对原审法院的裁判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答案】A【解析】(1)选项A: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2)选项B: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一般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3)选项C: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不服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起上诉;(4)选项D: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2016单选题】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中的诉讼代表人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诉讼代表人与本案的诉讼标的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B.诉讼代表人是由法律规定、当事人推选或者法院指定产生的 C.诉讼代表人是本案的当事人 D.诉讼代表人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需经过被代表的其他当事人的同意【答案】A【解析】(1)选项AC:诉讼代表人是本案的当事人,与本案的诉讼标的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其参加诉讼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和全体当事人的权益,并且要受人民法院判决的约束;(2)选项BD:诉讼代表人是由法律规定或由推选或法院指定产生的,如果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需经过被代表的其他当事人的同意。【2016调整单选题】中外合资企业W公司由中方甲公司与外方乙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外方乙公司认为,某税务局对W公司作出的停止办理出口退税行政处罚决定侵害其合法权益,遂以乙公司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此,法院的正确做法是( )。 A.不受理,因为乙公司不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 B.受理,因为乙公司依法享有单独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C.不受理,因为乙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 D.受理,应当同时列甲公司为共同原告,因为甲公司与被诉行政处罚决定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答案】B【解析】如果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本题中,乙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2016单选题】原告认为被告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违法侵害其合法权益而请求法院撤销。法院通过审理查清案件全部事实后,认为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法院应当判决( )。 A.变更或废止被诉行政行为 B.维持被诉行政行为 C.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D.撤销被诉行政行为或者确认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答案】C【解析】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016多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关于诉讼代表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诉讼代表人是诉讼当事人,其参加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己和全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B.同案原告为10人以上的,即可适用代表人诉讼,由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C.诉讼代表人代表被代表人参加诉讼,不是诉讼当事人 D.诉讼代表人必须由当事人推选产生 E.诉讼代表人至多为3人【答案】AB【解析】(1)选项AC:诉讼代表人是本案的当事人,其参加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己和全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选项BDE:当事人一方10人以上的,由当事人推选25名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2016多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除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外,一审法院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特定案件,同样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这些案件包括( )。 A.被告行使行政裁量权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案件 B.案件涉及款额5000元以下的案件 C.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案件 D.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E.被告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案件【答案】CD【解析】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1)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选项C正确);(2)案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的(选项B错误);(3)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选项D正确)。此外,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2016多选题】2016年底,梁某按照县税务局要求缴纳一笔税款,2018年初,梁某发现多缴税款39万元,5月15日,梁某向县税务局提交要求退还多缴税款的书面申请。县税务局于5月25日作出不予退还税款的决定。梁某在复议机关市税务局作出维持县税务局不予退还的复议决定后,依法向法院起诉。下列关于本案复议与诉讼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本案被告仅为县税务局 B.市税务局是诉讼中的第三人 C.梁某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就县税务局不予退还税款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 D.法院审理此案应当就县税务局作出的不予退还税款决定进行事实审和法律审,并可适用司法解释 E.法院应当在审查县税务局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一并审查市税务局复议决定的合法性【答案】DE【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和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为共同被告,故县税务局和市税务局是共同被告。所以选项A、B错误。行政机关不予退还税款的行为属于征税行为,行政相对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所以选项C错误。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既审查事实问题也审查法律问题,并且可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所以选项D正确。人民法院应当在审查原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一并审查复议决定的合法性。人民法院对原行政行为作出判决的同时,应当对复议决定一并作出相应判决。所以选项E正确。【2015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有关规定,若原告确有证据证明被告持有的证据对原告有利,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则法院的正确做法是( )。 A.直接认定被告主张的事实存在 B.责令被告退出法庭并缺席判决 C.推定原告的主张成立 D.直接判决撤销被诉行政行为【答案】C【解析】原告确有证据证明被告持有的证据对原告有利,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可以推定原告基于该证据主张的事实成立。【2015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有关规定,行政诉讼法定证据种类的形式不包括( )。 A.网上聊天记录、网络博客 B.电子邮件

在行政诉讼中,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的,可以推选2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 )


正确答案:√
在行政诉讼中,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的,可以推选1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2018年)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对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而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确定被告的规则是( )。

A.以复议机关为被告,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第三人
B.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C.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作为第三人
D.由当事人选择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二者之一作为被告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被告。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2016年)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关于诉讼代表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诉讼代表人是诉讼当事人,其参加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己和全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B.同案原告为10人以上的,即可适用代表人诉讼,由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C.诉讼代表人代表被代表人参加诉讼,不是诉讼当事人
D.诉讼代表人必须由当事人推选产生
E.诉讼代表人至多为3人

答案:A,B
解析:
(1)选项AC:诉讼代表人是本案的当事人,其参加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己和全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选项BDE:当事人一方10人以上的,由当事人推选2~5名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对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而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确定被告的规则是( )。

A.以复议机关为被告,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第三人
B.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C.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作为第三人
D.由当事人选择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二者之一作为被告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被告。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2018年)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由推选产生的2~5名当事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的适用情形是( ???)。

A.同案原告至少10人以上
B.同案原告至少15人以上
C.同案原告至少30人以上
D.同案原告至少5人以上

答案:A
解析:
当事人一方10人以上的,由当事人推选2~5名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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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有字号的,以该字号为原告;没有字号的,合伙人为共同原告B、合伙企业中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作为诉讼代表人C、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作为诉讼代表人D、同案原告为10人以上的,推选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如果选不出,属于必要共同诉讼的,自己参加;属于普通共同诉讼的,另行起诉正确答案:A,B,C

考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由推选产生的2- -5名当事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的适用情形是( )。A.同案原告至少5人以上 B.同案原告至少10人以上 C.同案原告至少15人以上 D.同案原告至少30人以上答案:B解析:如果同案原告为10人以上,则由推选产生的2一5名当事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故选项B正确。

考题 同案原告为()以上,应当推选1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A、5人B、10人C、8人D、15人正确答案:A

考题 如果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则由推选产生的()名当事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A、1~2B、1~3C、1~4D、1~5正确答案:D

考题 (2015年)根据《行政诉讼法》及规定,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确定诉讼被告的规则是( )。A.复议机关为被告 B.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C.由原告选择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与作出维持决定的复议机关二者中任选一个为被告 D.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答案:D解析: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考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对复议机关决定改变原行政行为而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确定被告的规则是( )。A.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B.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C.复议机关为被告 D.由当事人选择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二者之一作为被告答案:C解析: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

考题 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由推选产生的2-5名当事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的适用情形是( )。(2018年)A 同案原告至少10人以上B 同案原告至少15人以上C 同案原告至少30人以上D 同案原告至少5人以上正确答案:D解析:

考题 判断题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应当推选1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A 对B 错正确答案:对解析:暂无解析

考题 行政诉讼法》根据及相关规定,下列有关行政诉讼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经过核准登记字号的合伙企业作为原告的,诉讼代表人由全体合伙人推选B、原告为5人以上的行政诉讼案件,由推选产生的2~5名当事人作为诉讼代表人C、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诉讼代理人D、诉讼代理人与诉讼代表人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正确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