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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51法学专业理论考研试题(回忆版)

2016年7月,()和世纪互联共同启动的区块链合作项目,作为国内第一所大学开设区块链相关课程。

A.上海财经大学

B.中央财经大学

C.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D.西南财经大学


答案:B


股票,证券的试题

特此求助各位 2.利用波浪理论,请你分析下图日K线的特点(要求直接在图中标出浪型的性质)3.利用江恩理论,请你分析下图日K线的特点(要求分析时间与空间)3.请你在下图直接画出上升趋势线,并说明其意义4.若以9.35元的高点计算(或以9.35和8.29两点计),请说明其调整的目标位是多少?5.图中有3条MA线,试说明其在分析中的作用。再次谢谢各位


你所提的这些问题在实践上作用不大..所谓炒股就是顺势.借势
3)趋势线:
1.趋势概念的基本观点是:既成趋势的下一步常常是顺势发展。
2.趋势线具备了一定的坡度或演进速率之后,不仅可以确定市场调整阶段价格的极限位置,更重要的是,可以显示出原趋势是否在发生改变。
3.上升趋势线可做为支撑区开方多头头寸,下降趋势线可做为阻挡区开方空头头寸。利用上升、下降趋势线,确定买入或卖出时机。
4.当趋势线被突破,就发生了趋势生变的信号,给出平仓了结原趋势方向所有头寸的信号。
5.趋势线的突破常常是趋势生变的最佳预警信号。
(5)移动平均线:三根均线选用了短期均线、中期均线、长期均线。
1、当短期均线同时向上穿越中期和长期均线后,构成买入的预警信号,即空头的平仓信号。
2、随后,一旦中期均线也向上穿长期均线,则预警旧得到了验证,说明上述买入信号成立,均线成为多头排列,可开立多仓。
3、当短期均线同时向下穿越中期和长期均线后,构成卖出的预警信号,即多头的平仓信号。
4、当中期均线向下穿越长期均线,成为空头排列,构成卖出信号。
5、三根均线相互缠绕,均线系统不给出任何买卖信号。
6、发散功能。

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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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一下试试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生理学试题

帮忙写下名词解释

1.反射  2.神经调节 3.体液调节

4.反馈  5.负反馈  6.正反馈


    1.反射 :在中枢神经系统参与下,机体对内外环境变化所产生的适应性反应。它是神经调

 节的基本方式。

      2.神经调节:通过神经系统完成的调节。即中枢神经系统的活动通过神经元的联系,对机体各

 部分的调节。 
   3.体液调节:
通过体液中的某些化学物质(如激素、细胞的代谢产物)完成的调节,包括全身性

 体液调节和局部性体液调节。

  4.反馈 :由受控部分将信息传回到控制部分的过程。

    5.负反馈 :反馈信息使控制系统的作用向相反效应转化。

    6.正反馈:反馈信息使控制系统的作用不断加强,直到发挥最大效应。

1.在中枢神经系统参与下,机体对内外环境变化所产生的适应性反应。它是神经调节的基本方式。

  2.通过神经系统完成的调节。即中枢神经系统的活动通过神经元的联系,对机体各部分的调节。

  3.通过体液中的某些化学物质(如激素、细胞的代谢产物)完成的调节,包括全身性体液调节和局部性体液调节。

  4.由受控部分将信息传回到控制部分的过程。

  5.反馈信息使控制系统的作用向相反效应转化。

  6.反馈信息使控制系统的作用不断加强,直到发挥最大效应。

1、反射(reflex):
  在中枢神经系统参与下,机体对内外环境刺激所作出的规律性反应。反射活动的结构基础是反射弧。高等动物和人的反射有两种:一种是在系统发育过程中形成并遗传下来,因而生来就有的先天性反射,称非条件反射。它 是由于直接刺激感受器而引起的,通过大脑皮质下各中枢完成的反射。例如,初生婴儿嘴唇碰到奶头就会吮奶;人进食时,口舌黏膜遇到食物,会引起唾液分泌。另 一种是条件反射,是动物个体在生活过程中适应环境变化,在非条件反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后天性反射。它是由信号刺激引起,在大脑皮质的参与下形成的。条件反 射是脑的一项高级调节功能,它提高了动物和人适应环境的能力。根据结构基础的不同,又可把反射分为简单和复杂的两种。最简单的反射是单突触反射。复杂的反 射,是神经中枢分布较广,靠联络神经元组成复杂的链锁。反射是实现机能调节的基本方式。反射弧中任何一部位被破坏,反射就不能实现。由于突触在结构与功能 上的特性,决定了反射弧上冲动的传导只能由感受器传向效应器
2、神经活动的基本过程是反射。反射的结构基础为反射弧,包括五个基本环节:感受器、传入神经、神经中枢、传出神经和效应器。感受器是接受刺激的器官,效应器是产生反应的器官;中枢在脑和脊髓中,传入和传出神经是将中枢与感受器和效应器联系起来的通路。例如当血液中氧分压下降时,颈动脉等化学感受器发生兴奋,通过传入神经将信息传至呼吸中枢导致中枢兴奋,再通过传出神经使呼吸肌运动加强,吸入更多的氧使血液中氧分压回升,维持内环境的稳态。反射调节是机体重要的调节机制,神经系统功能不健全时,调节将发生混乱。
动物反射是指动物通过中枢神经系统刺激的一种应答式反应。这
   种反应的发生有赖于反射弧的完整,是一种刻板的简单动作,主要是肌肉收缩或腺体分泌。反射在具中枢神经系统的动物中普遍存在。机体通过反射来控制和调节体内各种生理过程,使它们相互协调,也使机体对环境的各种变化发生适应性反应,保证了机体与外环境的统一。


神经活动的基本过程是反射。反射的结构基础为反射弧,包括五个基本环节:感受器、传入神经、神经中枢、传出神经和效应器。感受器是接受刺激的器官,效应器是产生反应的器官;中枢在脑和脊髓中,传入和传出神经是将中枢与感受器和效应器联系起来的通路。例如当血液中氧分压下降时,颈动脉等化学感受器发生兴奋,通过传入神经将信息传至呼吸中枢导致中枢兴奋,再通过传出神经使呼吸肌运动加强,吸入更多的氧使血液中氧分压回升,维持内环境的稳态。反射调节是机体重要的调节机制,神经系统功能不健全时,调节将发生混乱。


简述中国宪法关于弱势群体宪法保护的具体内容。(武大2009年研)相关试题:(1)简述我国宪法对特定主体权利的保护。(简答题,武大2004年研)(2)如何理解宪法对特定人利益的保护。(简答题,吉林大学2003年研)


正确答案:我国宪法除对一切公民所应普遍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作出全面的明确规定外还对具有特定情况的公民设置专条给予特别保护。宪法中的这些特定人具体是指妇女、退休人员、军烈属、母亲、儿童、老人、青少年、华侨等。(1)保障妇女的权利①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②男女平等的程度是衡量一国民主程度的重要尺度。为了实现男女平等我国颁布一系列体现男女平等的法律如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选举法、继承法等从法律上保证了男女平等原则的实现。但是由于几千年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残余对人们的长期影响以及我国地域辽阔经济、政治、文化发展不平衡等原因一些歧视和虐待妇女的事件还屡见不鲜有些还相当严重。因此依照宪法的规定从立法上、司法上、宣传教育工作上和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对妇女权利的保护是十分必要的。(2)保障退休人员和军烈属的权利①宪法第44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②退休制度是指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国有和集体等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达到一定年龄时离开劳动或工作岗位进行休息或休养并按照规定领取一定的离休金或退休金的制度。国家实行退休制度是为了适应企业、事业组织广大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生理发展规律的要求保持职工、干部的换代、接班以便使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的生产、工作不致间断并有秩序、有成效地得到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宪法规定对广大职工和干部实行退休制度是劳动者休息权的延伸;是在公民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适应继续参加生产和工作的情况下国家给以物质帮助权的补充。③宪法第45条第2款规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军人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力量国家和人民理应尊敬他们并努力做好优抚工作这对鼓舞士气增强国防力量提高军烈属、残废军人、复员退伍军人的积极性提高广大群众的爱国主义思想有着重要意义。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兵役法对残疾军人、退役军人、烈士家属牺牲、病故军人家属以及现役军人家属的优待和安置问题作了专门规定从而在法律上具体保证了宪法这一规定的贯彻实施。(3)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①宪法第49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宪法的这些规定既是国家立法的依据也是公民应当遵守的法律规范和道德准则。②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在自愿结合的基础上经国家婚姻登记机关登记批准而结成的夫妻关系。家庭是指因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而形成的人们共同生活的组织是最基本的社会单位。家庭是婚姻的结果婚姻是家庭的条件国家保护婚姻家庭就是指法律承认和保护合法的婚姻家庭关系承认和保护夫妻双方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正当权利同时也相应地要求双方及家庭其他成员履行法定的义务。③保护老人、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是保护老人、妇女的切身利益以及下一代的健康成长这与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巩固和发展以及国家的繁荣昌盛有着直接的密切关系。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的行为不仅应受到舆论谴责情节严重的还应该承担法律责任。(4)关怀青少年和儿童的成长①宪法第46条第2款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②根据宪法的规定国家创办了托儿所、幼儿园和各类学校;建立儿童剧院和文体娱乐场所;出版多种多样的青少年和儿童读物以使他们从小就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5)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①宪法第5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②国家一方面要求华侨遵守所在国法律同所在国的人民和睦相处为发展所在国的经济文化事业以及促进所在国人民同我国人民的友谊和两国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起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根据国际上的通例国家维护华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反对强迫华侨改变国籍反对歧视和迫害华侨。③归侨是已经回到祖国定居的华侨侨眷是华侨在国内的亲属。国家把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保护作为专门问题写入宪法这体现了国家对广大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关怀。


宪法实施的原则和条件。(吉林大学2007年研)相关试题:宪法实施的原则。(简答题,吉林大学2006年研)


正确答案:(1)宪法实施的原则 ①最高权威性原则 宪法实施的最高权威性原则是由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性质决定的。宪法的这种地位决定了在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始终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这种维护既体现在宪法规范得到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的一体遵行以及宪法的具体内容得到充分实施方面也体现在一切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方面。如果宪法在实施过程中不能树立起应有的权威或者说宪法实施主体未能切实贯彻宪法的最高权威性原则那么要有效实施宪法就是根本不可能的。 ②民主原则 宪法实施的民主原则是由宪法的本质内容决定的。近代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尽管商品经济的普遍化发展是宪法产生的根本原因但如果有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产生和传播没有资产阶级民主事实的形成没有民主主体至少在形式上的普遍化那么也就根本不可能有宪法。因而宪法的精髓就在于民主。 ③合法原则 宪法实施的合法原则是指宪法实施主体的身份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宪法实施主体的权限范围、行使权限的方式和方法以及宪法实施的具体程序等都应有宪法和法律依据。既然宪法实施是宪法实施主体的活动那么无论是宪法实施主体本身还是宪法实施主体的行为都必须具有合法性基础。这实际上是宪法实施应有的最基本的前提。 ④程序原则 宪法实施的程序原则是指宪法本身必须有实施程序方面的规定宪法实施主体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实施宪法。从法理上讲程序具有两个方面的价值:a程序是贯彻实体规定的手段这是程序的工具性价值;b程序反映法律运动的客观规律具有内在的正当性基础这是程序的目的性价值。程序对于宪法也同样具有这两个方面的价值。宪法中的程序规范是实施宪法实体规范的必要条件;没有相应的程序规范作保障‘实体规范的实施往往沦为空谈。 ⑤稳定原则 宪法实施的稳定性原则是指国家政治经济的稳定发展决定了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保持宪法的相对稳定不得朝令夕改。如前所述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的变化不仅直接关系到整个国家和社会的稳定而且直接关系到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宪法能否保持应有的权威和尊严因而宪法必须具有稳定性。但这种稳定性只是相对稳定性。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发展宪法也要相应地变化发展。 ⑥发展原则 宪法实施的发展原则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应该根据各种客观形势的变化发展对宪法的内容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解释以推动宪法本身的发展。如前所述宪法的实施过程就是宪法不断丰富和完善的过程或者说是重新塑造宪法的过程。必须明确的是宪法实施除了必须遵循和贯彻上述六项主要原则以外还必须遵守和贯彻宪法实施的公开原则、效益原则和监督原则等。 (2)宪法实施的条件 指影响和制约宪法能否实施以及宪法实施程度的各种内外在因素主要是指外在的社会因素。宪法实施条件包括两大方面即宪法实施的外部条件和宪法实施的自身条件。 ①宪法实施的外部条件 指宪法实施的外部社会环境。由于宪法实施都是在一定社会范围内进行的从根本上来说它要以社会为基础宪法实施同它所赖以存在的社会条件之间存在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如果社会现实中不具备宪法实施的条件那么不仅不可能产生科学的宪法而且即使因政治需要而制定出一部宪法也不可能得到实施而只能是一种摆设;如果社会现实中具备宪法实施的一定条件但由于立宪者不能正确地反映和利用这些条件那么宪法的实施状况也会大打折扣。具体说来宪法实施的外部条件主要包括政治、经济和思想意识三个方面。a.宪法实施的政治条件。既包括政治基础条件也包括政治形势条件。民主政治就是宪法实施的政治基础条件。如果说宪法与政治紧密相连那么民主则是联系宪法与政治的媒介、桥梁同时民主政治不仅对宪法制定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且对宪法实施也具有极大的影响。可以说政治的民主化程度决定着宪法实施的程度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也就是贯彻落实宪法的过程。宪法实施的政治形势条件则是指要有效地实施宪法就必须具备稳定的政治环境保持安定的政治局面。这已被世界各国宪政实践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所证明——当政治局面不稳、社会秩序混乱的时候宪法是绝对不可能得到有效实施的。b.宪法实施的经济条件。既包括宪法和宪法实施得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包括经济发展本身通过政治、思想等提出对于宪法和宪法实施的内在需求。如前所述商品经济的普遍化发展是宪法产生的根本原因。如果没有商品经济的普遍化发展也就不存在对最高行为规范的需求也就更加谈不上有效地实施宪法。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决定着宪法实施的程度。我国现阶段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则为宪法的实施从经济方面提供了动力和保障。c.宪法实施的思想意识条件。主要即指人们对宪法的认识状况对于宪法实施的制约和影响。表现在:第一科学的宪法规范是宪法得以有效实施的前提但科学宪法的制定却离不开科学的宪法意识作指导。第二任何宪法在颁布实施过程中面临着随社会实际生活的变化发展而不断修改和完善的问题。尽管社会客观条件和社会关系的变化是修改和完善宪法的根本依据但这些变化只有在人们的宪法意识中得到反映才能最终落实到具体的宪法规范之中。第三如前所述宪法实施通常有两个途径:一是宪法的适用即一定国家机关对宪法实现所进行的有目的的干预;二是宪法的遵守即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享有与履行宪法规定的权利义务使宪法规范由具体的组织和人员落实。宪法规范具有纲领性、原则性、概括性因而在宪法的适用和遵守中宪法意识的指导作用显得尤为突出。 ②宪法实施的自身条件 宪法实施的政治条件、经济条件和思想意识条件作为外在的客观基础为宪法的有效实施提供了可能性。但是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国家的一定历史时期能否利用这些条件将宪法的实施从可能变为现实关键还在于宪法实施的自身条件。“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在这个问题上也同样适用。具体说来宪法实施的自身条件主要包括:a.宪法本身是否科学;b.宪法本身是否规定了完善的实施机制等方面。
(1)宪法实施的原则①最高权威性原则宪法实施的最高权威性原则是由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性质决定的。宪法的这种地位,决定了在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始终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这种维护既体现在宪法规范得到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的一体遵行以及宪法的具体内容得到充分实施方面,也体现在一切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方面。如果宪法在实施过程中不能树立起应有的权威,或者说宪法实施主体未能切实贯彻宪法的最高权威性原则,那么要有效实施宪法就是根本不可能的。②民主原则宪法实施的民主原则是由宪法的本质内容决定的。近代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尽管商品经济的普遍化发展是宪法产生的根本原因,但如果有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产生和传播,没有资产阶级民主事实的形成,没有民主主体至少在形式上的普遍化,那么也就根本不可能有宪法。因而宪法的精髓就在于民主。③合法原则宪法实施的合法原则是指宪法实施主体的身份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宪法实施主体的权限范围、行使权限的方式和方法以及宪法实施的具体程序等都应有宪法和法律依据。既然宪法实施是宪法实施主体的活动,那么无论是宪法实施主体本身,还是宪法实施主体的行为,都必须具有合法性基础。这实际上是宪法实施应有的最基本的前提。④程序原则宪法实施的程序原则是指宪法本身必须有实施程序方面的规定,宪法实施主体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实施宪法。从法理上讲,程序具有两个方面的价值:a程序是贯彻实体规定的手段,这是程序的工具性价值;b程序反映法律运动的客观规律,具有内在的正当性基础,这是程序的目的性价值。程序对于宪法也同样具有这两个方面的价值。宪法中的程序规范是实施宪法实体规范的必要条件;没有相应的程序规范作保障,‘实体规范的实施往往沦为空谈。⑤稳定原则宪法实施的稳定性原则是指国家政治经济的稳定发展,决定了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保持宪法的相对稳定,不得朝令夕改。如前所述,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的变化不仅直接关系到整个国家和社会的稳定,而且直接关系到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宪法能否保持应有的权威和尊严,因而宪法必须具有稳定性。但这种稳定性只是相对稳定性。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发展,宪法也要相应地变化发展。⑥发展原则宪法实施的发展原则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应该根据各种客观形势的变化发展,对宪法的内容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解释,以推动宪法本身的发展。如前所述,宪法的实施过程就是宪法不断丰富和完善的过程,或者说是重新塑造宪法的过程。必须明确的是宪法实施除了必须遵循和贯彻上述六项主要原则以外,还必须遵守和贯彻宪法实施的公开原则、效益原则和监督原则等。(2)宪法实施的条件指影响和制约宪法能否实施以及宪法实施程度的各种内外在因素,主要是指外在的社会因素。宪法实施条件包括两大方面,即宪法实施的外部条件和宪法实施的自身条件。①宪法实施的外部条件指宪法实施的外部社会环境。由于宪法实施都是在一定社会范围内进行的,从根本上来说,它要以社会为基础,宪法实施同它所赖以存在的社会条件之间存在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如果社会现实中不具备宪法实施的条件,那么不仅不可能产生科学的宪法,而且即使因政治需要而制定出一部宪法,也不可能得到实施,而只能是一种摆设;如果社会现实中具备宪法实施的一定条件,但由于立宪者不能正确地反映和利用这些条件,那么宪法的实施状况也会大打折扣。具体说来,宪法实施的外部条件主要包括政治、经济和思想意识三个方面。a.宪法实施的政治条件。既包括政治基础条件,也包括政治形势条件。民主政治就是宪法实施的政治基础条件。如果说宪法与政治紧密相连,那么民主则是联系宪法与政治的媒介、桥梁,同时民主政治不仅对宪法制定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且对宪法实施也具有极大的影响。可以说,政治的民主化程度决定着宪法实施的程度,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也就是贯彻落实宪法的过程。宪法实施的政治形势条件,则是指要有效地实施宪法,就必须具备稳定的政治环境,保持安定的政治局面。这已被世界各国宪政实践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所证明——当政治局面不稳、社会秩序混乱的时候,宪法是绝对不可能得到有效实施的。b.宪法实施的经济条件。既包括宪法和宪法实施得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包括经济发展本身通过政治、思想等提出对于宪法和宪法实施的内在需求。如前所述,商品经济的普遍化发展是宪法产生的根本原因。如果没有商品经济的普遍化发展,也就不存在对最高行为规范的需求,也就更加谈不上有效地实施宪法。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决定着宪法实施的程度。我国现阶段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则为宪法的实施从经济方面提供了动力和保障。c.宪法实施的思想意识条件。主要即指人们对宪法的认识状况对于宪法实施的制约和影响。表现在:第一,科学的宪法规范是宪法得以有效实施的前提,但科学宪法的制定却离不开科学的宪法意识作指导。第二,任何宪法在颁布实施过程中,面临着随社会实际生活的变化发展而不断修改和完善的问题。尽管社会客观条件和社会关系的变化,是修改和完善宪法的根本依据,但这些变化只有在人们的宪法意识中得到反映,才能最终落实到具体的宪法规范之中。第三,如前所述,宪法实施通常有两个途径:一是宪法的适用,即一定国家机关对宪法实现所进行的有目的的干预;二是宪法的遵守,即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享有与履行宪法规定的权利义务,使宪法规范由具体的组织和人员落实。宪法规范具有纲领性、原则性、概括性,因而在宪法的适用和遵守中,宪法意识的指导作用显得尤为突出。②宪法实施的自身条件宪法实施的政治条件、经济条件和思想意识条件,作为外在的客观基础,为宪法的有效实施提供了可能性。但是,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国家的一定历史时期,能否利用这些条件,将宪法的实施从可能变为现实,关键还在于宪法实施的自身条件。“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在这个问题上也同样适用。具体说来,宪法实施的自身条件主要包括:a.宪法本身是否科学;b.宪法本身是否规定了完善的实施机制等方面。


13201320132013 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851851851851 法学专业理论考研试题法学专业理论考研试题法学专业理论考研试题法学专业理论考研试题(回忆版回忆版回忆版回忆版) 中文部分 一、简答 1.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2.宪法判例3.一国两制4.居民纳税人5.国家预算二、法条分析 1.公益诉讼2.消费者协会的职能三、案例 涉及证据种类,鉴定的申请以及费用负担 四、论述 1.宪法的我国政党制度的特色2.简易程序的特征3.用公法和私法的理论论述经济法的性质英文部分 第一题关于公民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涉及诬告陷害 第二题是两段翻译,涉及证据规则 第三题是小案例,讲柯达公司关于垄断方面的,共三个小问题。最后一个是联系我国法律进行分析。

灭火战术训练分为1.理论知识教育,2.案例研究,3.想定作业,4.战术演练。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2012年)

A.生命权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
B.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权和申诉权
C.《宪法》第43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休息的权利
D.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答案:A,C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生命权属于不言自明的基本权,但我国宪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故A项错误,应选。《宪法》第41条第1款是关于监督权的规定,该监督权包括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以及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故B项正确。《宪法》第43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故休息权的主体是劳动者,而非所有公民,C项错误。《宪法》第4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故D项正确。


根据宪法分类理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2年)

A.成文宪法也叫文书宪法,只有一个书面文件
B.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是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
C.1830年法国宪法是钦定宪法
D.柔性宪法也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答案:B
解析:
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有时也称文书宪法或制定宪法。故A项称“成文宪法也叫文书宪法”正确。只要存在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就是成文宪法。比如,我国是成文宪法国家,因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个统一宪法典。但这并不意味着成文宪法只有一个书面文件。比如我国现行宪法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个统一宪法典外,还有5个宪法修正案。故A项“只有一个书面文件”的说法错误。1215年《自由大宪章》乃英国宪政之母,而英国宪政乃世界宪政之母。它是英国封建专制时期宪法性文件之一。1215年大宪章经过历次修订至今仍是英国法的一部分(尽管只有开始的数句、中间三条条文以及结束语仍然有效,其余条文都已被废除)。总之,B项正确。法国1830年宪法是在1830年革命中,国会同国王路易·菲利浦共同颁布的,故属于协定宪法,C项错误。从实质意义上理解,不管其形式如何,也不管其是否具有最高效力,只要是规定国家最重要最根本问题并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民权利的,均属于宪法。从这个意义理解的宪法,可能有成文形式,也可能没有成文形式;可能有最高效力,也可能没有。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是对此意义上的宪法的分类。柔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故其效力与一般法律相同,D项错误。


以大学生“考研”为目标,用动机期望理论揭示大学生考研的不同动机强度。


答案:
解析:
弗洛姆用效价、期望和激励力量构成人类的动机作用模式。他认为,个体学习动机的激励水平取决于期望值和效价的乘积。它的基本公式是:激励力量=效价×期望值。激励力量是指学习动机激励水平的高低,它表明被激发的学习动机的大小,即为达到学习效果而做的努力程度。期望值是指人们对自己的学习行为能否导致所想得到的学习效果和目标的主观概率,即主观上估计达到目标、得到奖酬的可能性。效价是指某一学习目标满足个体学习需要的价值。同一个学习目标,在不同个体的心目中,其目标价值不一定相同。
效价和期望值的不同结合,决定着不同的激励力量。例如:以大学生“考研”为目标,如果大学生认为考研对自己有较大的价值,且考上的可能性较高,则其考研的动机强度就较高;如果大学生认为考研对自己有较大的价值,但自己考上的可能性较低,则其考研的动机强度就较低;相反,如果大学生认为考研对自己没有多大的价值,则无论其考上的可能性高或者低,其考研的动机强度都较低;另外,如果大学生认为考研对自己的价值适中,且自己考上的可能性也适中,则其考研的动机强度也处于中等水平。总之,学生对学习目标的价值看得愈大,估计实现的可能性愈高,则其激发的动机力量就愈大。


根据宪法分类理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成文宪法也叫文书宪法,只有一个书面文件
B、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是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
C、1830年法国宪法是钦定宪法
D、柔性宪法也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答案:B
解析:
【考点】宪法的分类【详解】选项A错误。成文宪法是指一个或几个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宪法性法律文件所构成的宪法典,因此,其并不是总是只有一个书面文件。选项C错误。所谓钦定宪法,是指由君主自上而下制定并颁布的宪法。它是封建君主迫于社会进步的压力而制定的,对民权只做了点缀式规定,而主要以宪法形式肯定至高无上的君权。其代表是1889年的日本明治宪法。而1830年法国宪法乃协定宪法,是由君主与人民或民选议会协商共同制定的宪法。实际上,在经过法国大革命洗礼后,复辟后的法国君主已经不再有制定钦定宪法的权威。选项D错误。所谓柔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程序、法律效力与一般法律完全相同的宪法。因此,柔性宪法无所谓更高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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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理论知识考试试卷的编制技术主要涉及的是()。A、试卷的结构要求B、试卷的设计要求C、所用试题的宽泛性D、所用试题的良好界定正确答案:A,D

考题 依据《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基本理念,分析课例,并对其教学设计、教学环节进行点评。 【课题名称】草原情曲——《嘎达梅林》与蒙古族歌曲演唱。 【教学对象】八年级学生。 【教学内容】 1.学唱:《嘎达梅林》。 2.欣赏:《富饶辽阔的阿拉善》。 3.欣赏:《天堂》男声独唱版和马头琴独奏版。 4.听辨:蒙古族乐队“杭盖”演唱的呼麦歌曲《轮回》。 5.器乐演奏:《嘎达梅林》竖笛演奏。 【教学目标】 1.通过对歌曲《嘎达梅林》的学习,提高对歌唱艺术的兴趣,了解蒙古族声乐艺术的独特魅力。 2.了解蒙古族音乐的旋律与结构特点,能视唱部分蒙古族歌曲。 3.学会运用竖笛演奏部分蒙古民歌。听辨蒙古长调、短调,了解蒙古音乐的伴奏乐器。 答案:解析:我对此教学设计有如下几点看法: (1)此教学设计没有教学重难点,可以设置为: 教学重点:学唱并欣赏蒙古族民歌,认识马头琴音色。 教学难点:通过欣赏蒙古民歌培养学生对乐曲的感受与鉴赏能力。 (2)本课的教学目标设置清晰、合理。三维目标的设定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排在首位,其次是过程与方法,最后是知识与技能。从目标设定的顺序上可以看到音乐教学的特质.也就是说无论是新授课、欣赏课还是综合课,情感性占主要地位。教学设计内容丰富。在导入环节,能够给学生带来直观的感受。在欣赏体验的环节,能启发学生主动思考。在探究环节老师带领学生练习节奏.能够加深学生对于蒙古族音乐的理解。这说明老师在课前也是下足了功夫,但是有一些环节还是有一些问题: ①缺少教学重难点。教学重点是认识马头琴音色。教学难点是培养对乐曲的感受与鉴赏能力。 ②教学过程环节。学唱《嘎达梅林》环节过于简洁,应该要按照步骤,一步步去设计怎么学唱的。例如,播放完腾格尔演唱的视频.可以再设计以下类似的环节:唱谱一带节奏念歌词一跟着钢琴伴奏演唱.这样才算学会了这首作品。竖笛演奏《嘎达梅林》可以放到学唱环节后面,因为这样会加深学生对《嘎达梅林》的印象及对这首作品更深入的了解。③巩固与提高环节。先集体演唱一遍,再去欣赏蒙古族其他的一些作品,例如:《天堂》以及“杭盖”演唱的《轮回》,进一步巩固和加深学生对蒙古族音乐的理解。④实际教学过程与教学内容不符。教学内容中提到欣赏歌曲《富饶辽阔的阿拉善》,但在教学过程环节的设计中始终没有涉及对《富饶辽阔的阿拉善》的欣赏或讲解。应在教学过程的设计中加入对歌曲《富饶辽阔的阿拉善》欣赏环节。例如,教师引导学生闭着眼睛欣赏歌曲《富饶辽阔的阿拉善》体会其音乐线条的变化,伴奏乐器的音色等。

考题 关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这个概念,以下哪项理解是正确的?()A、可以划分为工商学院、经贸学院、法学院等B、可以定义为以传授和研究对外经济贸易知识为主的高等院校C、可以限制为金融学院D、可以概括为中国教育部E、不可以限制正确答案:E

考题 填空题烟叶成熟的特征从哪几方面判断:1.()、2.()、3.()、4.()、5.()、6.()正确答案:叶色变浅,主脉变白发亮,茸毛脱落,叶基部产生分层,烟叶与主脉支撑能力减弱,叶片出现斑,叶面起皱解析:暂无解析

考题 单选题下列参考文献著录格式正确,并为期刊的是()。A 梁文道.读者[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B 读者.梁文道[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C 利勇.我们的集体回忆[J].读者欣赏(理论版),2012,(Z2).D 我们的集体回忆.利勇[J].读者欣赏(理论版),2012,(Z2).正确答案:C解析:暂无解析

考题 多选题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2012年真题]A生命权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B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权和申诉权C《宪法》第43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休息的权利D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正确答案:A,B解析:A项,生命权属于不言自明的基本权,但我国宪法并没有明确规定。B项,根据《宪法》第41条第1款的规定,监督权包括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以及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C项,《宪法》第43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故休息权的主体是劳动者,而非所有公民。D项,《宪法》第4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考题 根据宪法分类理论和宪法的渊源的相关理论,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宪法典是成文宪法 B.宪法性法律是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 C.成文宪法国家没有宪法惯例 D.成文宪法国家也有宪法判例答案:C解析:考点:宪法分类、宪法的渊源 讲解:A项正确。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宪法典则是成文宪法的表现形式。B项正确。宪法性法律是从部门法意义上按法律规定的内容、调整的社会关系进 行分类所得出的结论,因此它是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C项错误。宪法惯例是指宪法条文无 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已经存在,并为国家机关、政党及公众所普遍遵循,且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的习惯或传统。我国是成文宪法国家,但我国亦存在相当数量的宪法惯例。 D项正确。宪法判例是指宪法条文无明文规定,而由司法机关在审判实践中逐渐形成并具有实质性宪法效力的判例。比如美国是成文宪法国家,它也有大量宪法判例。

考题 下列参考文献著录格式正确,并为期刊的是()。A、梁文道. 读者[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B、读者. 梁文道[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C、利勇. 我们的集体回忆[J]. 读者欣赏(理论版),2012,(Z2).D、我们的集体回忆. 利勇[J]. 读者欣赏(理论版),2012,(Z2).正确答案:C

考题 单选题关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这个概念,以下哪项理解是正确的?()A 可以划分为工商学院、经贸学院、法学院等B 可以定义为以传授和研究对外经济贸易知识为主的高等院校C 可以限制为金融学院D 可以概括为中国教育部E 不可以限制正确答案:A解析:暂无解析

考题 单选题根据宪法分类理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2年真题]A 成文宪法也叫文书宪法,只有一个书面文件B 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是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C 1830年法国宪法是钦定宪法D 柔性宪法也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正确答案:D解析:B项,1215年《自由大宪章》乃英国宪政之母,它是英国封建专制时期宪法性文件之一。虽经过历次修订至今仍是英国法的一部分。A项,成文宪法,又称文书宪法或制定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例如,我国是成文宪法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一部统一宪法典。但我国现行宪法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个统一宪法典外,还有四个宪法修正案。因此成文宪法并非只有一个书面文件,还包括宪法修正案或者宪法性法律。C项,以制定宪法的机关为标准将宪法分为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协定宪法指由君主与国民或者国民的代表机关协商制定的宪法。协定宪法往往是阶级妥协的产物。当新兴资产阶级尚无足够力量推翻君主统治,而封建君主又不能实行绝对专制统治的情况下,协定宪法也就成为必然。法国1830年宪法是在1830年革命中,国会同国王路易·菲利浦共同协商后颁布的,属于协定宪法。D项,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最主要的划分标准就是制定修改的程序以及宪法的效力。柔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与一般法律相同而且其效力也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在柔性宪法国家中,由于宪法和法律由同一机关根据同样的程序制定或者修改,因而它们的法律效力和权威并无差异,故柔性宪法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