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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方山县事业单位考试真题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

A、应当负刑事责任

B、可以从轻处罚。

C、不负刑事责任

D、可以减轻处罚


参考答案:C


甲长期患有抑郁症,痛苦不堪意欲自杀。一天故意开车将路人乙撞死,随后向公安机关自首,要求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关于甲的行为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抑郁症属于精神疾病,甲没有责任能力,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B、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疾病,但甲的想法表明其没有责任能力,不应承担故意杀人罪责任

C、甲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承担故意杀人罪责任

D、甲具有责任能力,但因患有抑郁症,应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C


关于我国《刑法》18条的表述,正确的是

A、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B、精神障碍患者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C、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犯罪,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D、精神障碍患者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犯罪,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E、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法律责任


参考答案:A


甲患抑郁症欲自杀,但无自杀勇气。某晚,甲用事前准备的刀猛刺路人乙胸部,致乙当场死亡。随后,甲向司法机关自首,要求司法机关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对于甲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

A.抑郁症属于严重精神病,甲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B.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病,但甲的想法表明其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C.甲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D.甲具有责任能力,但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是行为人的辨认(认识自己行为内容、社会意义和后果)和控制(支配自己实施或不实施特定行为)能力。行为人即使有某种精神疾病,但如果该精神病对其辨认与控制能力没有任何影响,那么行为人就属于完全责任能力人。从行为人甲杀人、自首等一系列行为来看,行为人清晰地知晓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并在意识清晰的情况下支配自己完成上述行为,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故ABD项错误,不当选;C项正确,当选。


甲患有抑郁症欲自杀,但无自杀勇气。某天,其开车故意将走路的路人乙撞死,随后向公安机关自首,要求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关于甲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抑郁症属于精神疾病,甲没有责任能力,不应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B.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疾病,但是甲的想法表明其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C.甲具有责任能力,但因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甲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参考《刑法》第18条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的规定。


2022年方山县事业单位考试真题一、第一部分 常识判断 (根据题目要求,在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最恰当的答案。)1、陈某患抑郁症欲自杀,但没有勇气实施。某晚,陈某用事先准备的水果刀猛刺路人王某胸部,致王某当场死亡。随后,陈某向司法机关自首,要求司法机关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对于陈某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病,但陈某的想法表明其不具备责任能力,故不应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B 抑郁症属于严重精神病,陈某不具备责任能力,不应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C 陈某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D 陈某具有责任能力,但因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据此可知,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才不承担刑事责任。题中,陈某能认识到自己杀人的行为是违法的,而且,他知道杀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只是因为自己患抑郁症想自杀但没有勇气,因此希望通过杀人获刑达到死亡的目的,并将该行为付诸实施,不属于该条规定的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因此,陈某应对其故意杀人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据此可知,陈某存在自首情节,可以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而不是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另外,可以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是因为其存在自首情节,而不是因为其患有抑郁症。因此C项正确。2、下列做法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A 甲公司向法院起诉乙公司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 B 丙某向法院起诉外来车辆非法占用本单位停车位 C 某人向法院起诉邻居搭盖房屋、影响自家采光 D 某报社下属编辑部向法院起诉丁某盗版侵权行为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或单位。A项,劳动合同只涉及乙公司和农民工双方,甲公司无权起诉。B项,本单位可以成为原告,但是丙某无权起诉。C项,相邻权中的采光权受到侵犯,有权提起诉讼。D项,报社或者著作权人有权提起诉讼而不是报社下属机构。3、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是()。 A 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B 维护祖国统一,坚持民族平等、互助、团结、合作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C 保护和发展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 D 尊重和保护各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B项正确,“维护祖国统一,坚持民族平等、互助、团结、合作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为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实行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对策。4、下列有关文学常识的表述,错误的一项是()。 A 史记是由司马迁撰写的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全书记载了上自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共3000多年的历史 B 勾践是春秋末期越国国君,他忍辱负重,最终雪耻灭吴的故事广为流传。“卧薪尝胆”这个成语就源于他复仇雪耻的艰难经历2022年方山县事业单位考试真题2022/7/26编号:8c1837cadc52e4760dab23ea4d3c4762第1页 C 词是诗的别体,形成于唐代盛于宋代。又称曲子词、长短句、诗余,是配合宴乐乐曲而填写的歌诗 D 陶渊明,号五柳先生,他的诗内容和风格都有清新自然的色彩。著名诗作有归园田居醉翁亭记等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D项,醉翁亭记的作者是我国北宋文学家欧阳修,陶渊明的代表作是归园田居饮酒等。5、下列关于组织结构系统性表述错误的是()。 A 组织的结构由各系统构成,这些系统包括组织的职位系统、组织的运行系统、组织的文化系统、组织的关系系统等 B 组织结构的系统没有确定的边界 C 组织的结构具有系统的功能,这些功能以组织的结构为依托,配置和形成了组织结构的特定的系统作用,从而使得组织按照结构系统运行 D 组织结构的系统性体现为组织的整体功能能够得到优化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B项,组织的结构由各系统构成包括组织的职位系统、组织的运行系统、组织的文化系统、组织的关系系统等。其特点有:组织结构的系统有确定的边界;组织的结构具有系统的功能,这些功能以组织的结构为依托,配置和形成了组织结构的特定的系统作用,从而使得组织按照结构系统运行;组织结构的系统性体现为组织的整体功能能够得到优化。6、下列有关生活常识的说法,错误的一项是()。 A 含氮、磷化合物的生活污水大量排放可使水体富营养化 B 可用大量盐酸清洗除去烧水用的铝壶内壁的水垢 C 劣质装修材料中的甲醛、苯、氡气等对人体有害 D 废旧电池中的汞、镉、铅等重金属盐对土壤和水源会造成污染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B项错误,水垢的主要成分是碳酸钙和氢氧化镁,使用盐酸可以与二者发生化学反应,生成可溶性的盐,从而除去水垢。但盐酸不能过量,因为过量的盐酸会与铝壶发生反应,故使用大量盐酸清洗除去水垢是错误的做法。7、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大兴安岭在我国黑龙江省境内,是全国面积最大的林区 B 内蒙古是中国发现岩画最丰富的地区 C 松辽平原是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是世界著名的玉米带 D 辽宁省在“中华民国”时期被称为奉天省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A项,大兴安岭位于中国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和黑龙江省北部,全长1220千米,宽200300千米,原始森林茂密,是我国重要的林业基地之一。8、大气中二氧化碳含量的逐年上升导致了什么现象?() A 雨岛效应 B 热岛效应 C 温室效应 D 臭氧层空洞正确答案C2022年方山县事业单位考试真题2022/7/26编号:8c1837cadc52e4760dab23ea4d3c4762第2页答案解析A项错误,随着“森林”密度不断地增加,尤其一到盛夏,建筑物空调、汽车尾气更加重了热量的超常排放,使城市上空形成热气流,热气流越积越厚,最终导致降水形成,这种效应被称之为“雨岛效应”。B项错误,“热岛效应”是指一个地区的气温高于周围地区的现象。用两个代表性测点的气温差值(即热岛强度)表示。C项正确,大气能使太阳短波辐射到达地面,但地表向外放出的长波热辐射线却被大气吸收,这样就使地表与低层大气温度增高,因其作用类似于栽培农作物的温室,故名温室效应。D项错误,臭氧层空洞是大气平流层中臭氧浓度大量减少的空域。9、2005年国家测绘局应用3S及现代地球物、理技术,测得珠穆朗玛峰最新高程为()。 A 8848.13米 B 8847.6米 C 8846.10米 D 8844.43米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2005年国家测绘局应用3S及现代地球物理技术,测得珠穆朗玛峰最新高程为8844.43米,这项结果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各国的承认。10、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构成商品经济。关于商品和商品经济,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商品一定具有使用价值 B 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二重性 C 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是简单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 D 商品经济的类型包括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两种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D项,商品经济的类型包括、小商品经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三种。其中,小商品经济是以生产资料个体所有制和个体劳动为基础的商品经济。11、公文的语言以()为主。 A 口头语 B 书面语 C 文学语言 D 文言文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B项正确,公文语言总的要求是庄重、平实、概括。写公文时最重要的是选词。公文用词要要根据所反映的客观实际需要,符合明晰、确切、简练的标准,要避免用词重复。因公文正规且庄重,公文用语要多用书面语和文书用语,讲究规范性。12、下列哪项文学作品的作者均为同一国籍?() A 红字、致海伦、最后的莫希干人 B 麦琪的礼物、爱的教育、静静的顿河 C 呼啸山庄、海上劳工、茶花女 D 人间喜剧、雾都孤儿、秃头歌女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A项正确,红字、致海伦和最后的莫希干人分别是美国作家霍桑、爱伦坡和詹费库柏的作品;B项错误,麦琪的礼物作者是美国作家欧亨利,爱的教育作者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静静的顿河作者是苏联作家肖洛霍夫;C项错误,呼啸山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艾米莉勃朗特,海上劳工作者是法国作家雨果,茶花女作者是法国作家小仲马;D项错误,人间喜剧作者是法国作家巴尔扎克,雾都孤儿作者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秃

甲患有抑郁症导致性格偏执,产生报复心理。某日,甲用事前准备的刀重伤了路人乙。对于甲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患有抑郁症,是精神病人,应当不负刑事责任
B.甲患有抑郁症,丧失控制能力,应当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监督
C.甲患有抑郁症,但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应当负刑事责任
D.甲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答案:C
解析:
根据《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抑郁症不属于精神病人,所以甲的行为应该负刑事责任。本题答案为C。


甲患抑郁症欲自杀,但无自杀勇气。某晚,甲用事前准备的刀猛刺路人乙胸部,致乙当场死亡。随后,甲向司法机关自首,要求司法机关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对于甲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抑郁症属于严重精神病,甲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B: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病,但甲的想法表明其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C:甲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D:甲具有责任能力,但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答案:C
解析:
【考点】责任能力【详解】抑郁症不属于精神病。本题中甲知道自己行为的后果,知道采取何种方式能够杀死被害人,因此具备辨认自己行为的社会性质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刑事责任,因此,A选项和B选项的说法都是错误的,C选项正确;甲在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即使患有抑郁症,也不是必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D选项认为应当对甲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说法是错误的。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选项。


陈某患抑郁症欲自杀,但没有勇气实施。某晚,陈某用事先准备的水果刀猛刺路人王某胸 部,致王某当场死亡。随后,陈某向司法机关自首,要求司法机关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 对于陈某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病,但陈某的想法表明其不具备责任能力,故不应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B.抑郁症属于严重精神病,陈某不具备责任能力,不应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C.陈某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D.陈某具有责任能力,但因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答案:C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 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 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据此可知,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 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才不承担刑事责任。本题 中,陈某能认识到自己杀人的行为是违法的,而且,他知道杀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只是因为自 己患抑郁症想自杀但没有勇气,因此希望通过杀人获刑达到死亡的目的,并将该行为付诸实 施,不属于该条规定的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因此,陈某应对其故意杀人的行为承担刑 事责任。故A、B项均错误,C项正确。根据《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 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 可以免除处罚。据此可知,陈某存在自首情节,可以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而不是应当对其从 轻或者减轻处罚。另外,可以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是因为其存在自首情节,而不是因为其患有 抑郁症。故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C项。


有关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B、已满75周岁的人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C、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 D、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A,C,D


我国1997年实施的新刑法第18条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由政府强制医疗”。( )


正确答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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