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

20世纪初期,德国为满足国家协调和干预经济运行的法律需求,颁布了一些对重要物资和产品价格实行国家统一管制的法律和法令,如《关于限制契约最高价格的通知》、《确保战时国民粮食措施令》和《战时经济复兴令》等。后来,为应对战后国内经济危机、负担巨额战争赔款和摆脱经济上的困境,解决垄断经济组织操纵市场所带来的经济社会问题,德国进一步加大对经济干预。比如,1919年8月生效的《魏玛宪法》规定,基于国家的需要可以对土地进行征收,土地、矿藏及可利用的天然资源均处于国家监督之下,并对私有工业实行“社会化”,实行完全的国家所

题目

20世纪初期,德国为满足国家协调和干预经济运行的法律需求,颁布了一些对重要物资和产品价格实行国家统一管制的法律和法令,如《关于限制契约最高价格的通知》、《确保战时国民粮食措施令》和《战时经济复兴令》等。后来,为应对战后国内经济危机、负担巨额战争赔款和摆脱经济上的困境,解决垄断经济组织操纵市场所带来的经济社会问题,德国进一步加大对经济干预。比如,1919年8月生效的《魏玛宪法》规定,基于国家的需要可以对土地进行征收,土地、矿藏及可利用的天然资源均处于国家监督之下,并对私有工业实行“社会化”,实行完全的国家所有制、公私合营的半国家所有制和国家指定须受国家监督的企业由资本家、工人和消费者代表组成的机构进行管理,同时还佐以相关法规从不同的角度干预市场运行,如《煤炭经济法》、《钾素经济法》,《防止滥用经济力法令》(《卡特尔令》)等。法学家敏锐地注意到了蕴藏于这些法律中的法律规范具有不同于以往法律规范的特质:国家有权对私人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干预、对经济运行要素进行国家协调,从而可以对垄断组织进行一定的限制,并在一定程度上取消或限制了契约自由原则和私权神圣原则。于是,他们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提出了经济法的新型法律类别。政府借助法学家的这些理论,又进行了更广泛的经济法立法。20世纪10-30年代,德国战时经济法成为一种法律趋势,并向世界其它国家蔓延。政府家强制推行经济法的实施,在短时间里产生了明显的经济绩效。鉴于实施的需要和实在的成就,德国首先建立了与已经存在的民商法和行政法有较大不同的新型法律部门——经济法部门。

【问题】(1)结合材料中所提到的资料,简述经济法在德国兴起的经济、社会和法律背景。(2)结合材料中所提到的资料,简述法学研究对经济法在德国兴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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