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达到20%的.应当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但未超过30%的,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以上的,必须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发出全面收购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