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原逗留签注受理审批部门
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
广东省公安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签发对象为:A、部分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国务院或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边境旅游线路边境旅游的中国公民;B、港澳居民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或失效需返回港澳的、或者证件在港澳地区遗失或失效急需来内地的C、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港澳遗失或失效急需返回内地的D、内地居民持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定居类进入许可申请赴香港定居的E、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澳门的内地居民返回内地期间,往来港澳通行证遗失、失效或者签注失效急需返回香港或者澳门的;F、大陆居民赴台湾期间,因所持证件逾期、遗失、损毁等情况没有有效证件无法入境的,以及在台湾出生的大陆居民子女返回大陆的; G、因国籍冲突,不便持用普通护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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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由谁受理?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地区的探亲签注有何条件,在港澳逗留的时间有何限定?
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遗失或者失效,怎么办?
因《前往港澳通行证》遗失、被盗、损毁,申请人在证件有效期内申请换发或者补发的,由()受理A、省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B、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C、广东省公安厅驻深圳或珠海签证办事处D、原受理申请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
以下赴香港或者澳门的申请不可以委托他人代办的有()A、申请人未满16周岁B、申请人已满60周岁C、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内地居民D、在同一受理部门再次异地申请商务签注
往来港澳其他签注出境,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